3月相关项目申报信息
一、省经信厅
(一)浙江省经信厅关于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申报时间及渠道:
本年度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7:00。各市经信局于4月8日前将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推荐企业汇总名单及行文报送省经信厅。
2.文件依据及来源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3月5日发布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
3.主要内容
申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按要求上传电子佐证材料。各市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在省经信厅下发分配名额内推荐上报。
省经信厅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二)关于纳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产品,可享受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等政策。
1.申报时间及渠道:
附件: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https://jx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6521889451044082a3e4e417fc184c6c.pdf
2.文件依据及来源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2月15日发布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
3.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省经信厅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联合编制了《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现予印发。纳入目录的产品,可享受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等政策。
二、杭州市
(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征集备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的通知
1.申报时间及渠道: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征集备案实行全年常态化运作,不分批次,不划阶段,成熟一个,备案一个。按照“规上企业应改尽改,规下企业愿改尽改”原则,各区、县(市)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辖区试点行业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组织上报工作。
2.文件依据及来源
《杭州市经信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征集备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的通知杭经信联产数[2024]20号》(3月11日发布于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
3.主要内容
杭州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其他政策限制或特别排除的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和通信设备制造三个试点行业(以下简称“试点行业”)中小制造业企业组织实施的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以及试点行业企业实施“链式”数字化转型带动的上下游关联中小企业实施的项目。其中,生物医药及健康行业包括生物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
三、宁波市
(一)宁波市科技局关于2024年度星创天地申报
1.申报时间及渠道:
企业自主申报。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0日、6月30日、8月31日、10月31日、11月30日。
2.文件依据及来源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星创天地申报工作的通知》(3月13日发布于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
3.主要内容
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将自动纳入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成功备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报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新券使用。
支持备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包括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等优惠政策,同时今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二)宁波市经信局关于2024年度甬江人才工程申报
1.申报时间及渠道:
申报受理。2024年9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登录“甬江人才工程网上申报系统”(http://rcgc.nbrc.com.cn),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时间第一批为2024年4-5月,第二批为2024年9-10月。
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时间第一批为2024年5-6月,第二批为2024年10-12月。
2.文件依据及来源
《2024年度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公告》(2023年11月10日发布于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
3.主要内容
2024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分双创人才项目、双创团队项目、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等3个类别。
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
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2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2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
对入选的资本引才团队,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国防科工研究部、咨询服务部)
联系电话:毛媛媛 13671989964、薛海相18901337206